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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持續進修發展計劃”即日起接受機構申請居民6月中可報讀


新階段“持續進修發展計劃”

即日起接受機構課程申請

居民6月中可報讀

  【特訊】為配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需,鼓勵澳門居民藉持續進修或考取認證提升個人技能素養,特區政府於2026年4月1日推出新階段(2026-2029年度)“持續進修發展計劃”(下稱“計劃”),為終身學習創造有利條件,營造學習型社會。“計劃” 將繼續保障學習資源合理運用,強化數據分析,提升監察力度,配合在不同領域中所採取的人才培養措施,關注多元學習需要的施政方針,以“調整定位、嚴謹規範、電子監察、擇優延續”為原則開展。

續推新階段“計劃” 機構4月申請7月開課

參與機構方面,為使兩階段“計劃”順利過渡,達至無縫銜接,符合條件參與“計劃”的機構,可於2026年4月1日至20日首個常規申請期內,透過“計劃”系統向教青局提出開辦持續教育課程的申請,已獲批准的課程最早可於2026年7月1日開始。

資助對象方面,凡於2026年至2029年內任一年度的12月31日或之前年滿15歲的澳門居民,將自同年的1月1日起可自動參與新階段“計劃”。每名受益人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元6,000元,資助適用於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間的本地及外地機構所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、持續教育課程、駕駛實習課程及證照考試。居民最早可於6月中旬起,使用新階段“計劃”資助報讀獲審批的本地持續教育課程。

不斷優化監察 增強出席動機

為進一步便利居民使用新階段“計劃”資助,教青局已優化一人課程、駕駛實習課程的發放資助方式,居民可透過一戶通向教青局申請發放資助,無須提交已支付課程學費的證明。

為提升資助的運用效益,提高課程出席率,居民在新階段“計劃”以個人進修帳戶扣除資助報讀的課程,保證金將提升至相當於課程學費金額的50%金額,課程出席率達70%可退回。

此外,凡屬以下四個情況,居民在新階段“計劃”須以“先支付後申請”的方式報讀,待課程完結後,出席率達70%,可透過一戶通申請發放資助。

1. 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澳門元3,000元或以上;

2. 截至2026年3月31日,2023-2026年度“計劃”整體出席率低於30%;

3. 在新階段“計劃”內,以個人進修帳戶扣除資助報讀的任一課程出席率曾低於30%;

4. 曾經違反特定義務,如容許他人使用其身份證報讀或代其上課、不配合監察等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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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2026年度“計劃”6月底結束 呼籲居民妥善運用

為達至學習資源有效運用,教青局將不斷優化措施,以科學手段結合數據分析,強化監管工作,提升課程質量,使“計劃”有效推行並符合廣大居民學習的需要。

教青局提醒居民規劃好進修時間,請居民特別留意,2023-2026年度“計劃”結束日期為2026年6月30日,屆時未使用的資助餘額將回撥至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。同時,請居民妥善運用學習資源參與進修,報讀課程後應按時出席及進行電子簽到,確保出席率達70%或以上,以免影響保證金退還。

教青局日前已舉辦2場講解會,向機構介紹加入“計劃”的要點及相關規定,要求機構應嚴格執行,確保課程質素。如了解各項申請詳情,可瀏覽“持續進修發展計劃”專頁www.dsedj.gov.mo/pdac,電郵至pdac@dsedj.gov.mo,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425199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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